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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2013年中考与高中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来源:3773.中考网 2013-6-13 15:03:21

现将《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是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按本规定执行,认真组织,规范秩序,加强管理,全面完成中考中招工作。

 

                                       德阳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7日

 

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

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为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特制定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该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一、考生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德阳市辖区内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

4、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往届初中毕业生(1995年9月1日后出生)可报考普通高中;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其年龄、婚否不限。

5、凡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我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中考。

6、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二)考生报名

1、中考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4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过期不再补报。

2、报名时考生须交验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考生的姓名、年龄、族别、身份证号码以身份证为准。每个考生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或黑白相片二张,供准考证等贴用。

3、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才有资格领取毕业证。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阻挠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

4、凡参加中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报名。社会考生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5、随迁子女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在县(市、区)教育局或招办和学校公示5日。

6、各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应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报名资格,不得弄虚作假。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另定报考标准。

7、定向生(原“推优生”,文件另发)、宏志班(见附件3)、特长生(见附件4)按德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报考。

8、考生报名号由12位数组成,第1、2位为年度号(13);第3、4位为德阳市码(55);第5、6位为县(市、区)码;第7位为报考类别码(1),第8--12位为考生报名流水号。考生报名流水号以学校相对集中分县(市、区)从00001开始连续编排。

9、中考报名信息采集按德阳市招办《德阳市2013年中考中招考生报名库结构规范》执行(见附件6),准考证号由德阳市招办统一生成。

10、各县(市、区)招办于4月12日前上传报名数据库到市招办。

二、初中学生毕业条件

(一)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全部课程。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各基础性发展目标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成绩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一)评价内容和依据

1、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列出的思想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市教育局根据课程改革推进的实际情况,从科学性和可行性出发,统一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见《德阳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供学校在评价中使用。

2、评价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综合评语”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学习评价和学习小档案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记录,以及“个性特长”和获奖记载、体质健康状况记载。

(二)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1、评价的组织

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对初中学校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各初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及以班为单位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开展评价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应对全体评价者分级进行培训,保证各校评价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地进行。

2、评价的实施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进行,原则上于2013年4月底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办法。评价时应参考初中三年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小组每位成员应独立对所在班级学生逐一进行评定,小组集中各成员的评价结果,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对学生的终结评价结论。对于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裁决。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即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描述;综合评价等级,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对学生评定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在学生参加“招生考试”前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评定为A等的学生名单应予以公示。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应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数据库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一)考试权责

中考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二)考试科目构成及成绩呈现方式

1、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体育。

2、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内容。

3、考试科目原始分值总计7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20分。文科综合满分150分,其中思想品德70分、历史60分,地理20分。理科综合满分200分,其中物理95分(笔试85分,实验操作10分),化学80分(笔试70分,实验操作10分),生物25分(笔试20分,实验操作5分)。体育满分50分。

4、中考学科成绩及总分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见附件5)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等级用于呈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分数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三)命题原则及要求

1、中考命题坚持以学生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命题,不出繁、偏、怪题。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的联系,切合初中教学实际,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有助于学生的创造性发挥。试题难度适宜,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低、中、高档难度题目比例为6:3:1。

2、文科综合考试着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掌握,重视理论联系实际,使试题贴近学生生活,适当设计一些开放性试题,鼓励学生有自己的见解。

3、语文考试全面考查学生掌握和运用汉民族语言的能力,强调对语言文化知识积累的考查。阅读试题内容以课外文字材料为主,注重对文章整体的感知、理解和领悟能力的考查。写作淡化文体要求,鼓励学生写真情实感。

4、数学考试在考查学生基本运算能力、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的同时,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设计一定的结合现实情境的问题和开放性问题,不出繁、难的计算题和证明题。

5、英语考试着重考查学生理解、运用语言能力的考查。降低对语法的要求,不出偏、难的语法试题。听力考试分值为20分。

6、理科综合考试注重结合具体问题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分析和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当增加开放性题目。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见附件2。

7、体育考试着重考核学生是否具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锻炼习惯、一定的锻炼技能,具体考试办法见附件1。

8、文科综合考试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

9、中考范围详见德阳市教科所编制印发的《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说明》。

10、中考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请将填好的《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订单》(见附件7)于5月15日前报市招办。

(四)通知成绩及查分

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登陆德阳招生考试网(WWW.ZK678.COM)“中考查询”栏目或拨打声讯电话96789006、96789007查询成绩。

6月22日下达考试成绩,需要查分的考生6月23日18:00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查分只复核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查分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查科目成绩,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五、志愿填报

(一)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按统一要求准确填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考生志愿填报于6月16日与英语科考试一并进行。

(二)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任何学校、个人不得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干预。

六、考试及评卷

(一)中考时间

 
 6月14日(星期五)
 6月15日(星期六)
 6月16日(星期日)
 

6月14日(星期五)

6月15日(星期六)

6月16日(星期日)

9:00—11:00

语  文

9:00—11:00

数  学

9:00—11:20

考生志愿填报

英   语

2:30—4:30

理科综合

2:30—4:40

文科综合

 

注:文科综合考试2:30-3:10为闭卷考试时间,3:20-4:40为开卷考试时间(其中3:10-3:20为监考教师收一卷、发二卷的时间,考生除取资料外,不得离开座位)。

(二)考点设置要求

1、各县(市、区)考点设置应相对集中,既要保证考试管理的规范性,又尽可能方便考生就近参考。《德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表》(见附件8)、考试预案等应于5月15日前报德阳市招办。

2、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考点设置要求,从考点环境、食宿条件、交通、卫生及安全、供水供电、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周密安排,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考试期间,德阳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员对各县(市、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各县(市、区)也必须派出巡视员对本县(市、区)各考点考试情况予以巡查。

(三)考试试卷领取及保管

1、中考试卷领取时间为6月12日,领取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2、中考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秘密材料。各县(市、区)招生办及各考点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等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惩处。

(四)试卷评阅

中考的试卷评阅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1、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德阳市教育局同意后作为当年的招生计划。

201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2、招生范围

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德阳市招生,其余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和全省招生。

(二)录取办法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德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制定录取办法,统一设置录取场,统一实施录取。

2、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

提前批:单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在完成初中学业毕业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录取办法另文下发)。

第一批:德阳外国语学校(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班,学业考试成绩为A1等级,就读该班的学生享受国家有关培养招生政策,免除三年学费)、宏志班、特长生、定向生(原“推优生”)。

第二批:全市所有普通高中。

第三批:普通高中调剂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非提前批次)录取。

3、出档规则

(1)出档对象: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其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的方可出档;填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无限制出档。

(2)出档依据:依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的比例出档。

(3)出档排序办法:从以下第①条开始顺次排序,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的排序相同,则顺次向下一条检索,直至区分出排序先后。

①考生总分名次排序;

②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③考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合计的名次排序。

4、招生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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